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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問題] 圖書館是不是對不還書的人沒轍?
看板book書板板作者jacky680302推文247則 (42推 4噓 201→)七月的時候預約了傲慢與偏見(200週年經典重譯紀念版)
因為已經預約了,所以對方不能續借
當時這本書的狀態是已借出(8/17)
結果拖到了今天還是一樣的狀態,表示對方沒還...
真的等有夠久,讓人有點煩躁
想到之前朋友跟我講過的故事
他一個同學也是借書借到忘記
最後是畢業要跑流程,跑到圖書館那關才發現書欠了快兩三年
好像真的照罰則去算的話,要還的錢會破萬
後來協調以3000塊解決才順利畢業
但這是學校圖書館掐著畢業證書才能這樣玩
縣市圖書館好像就沒辦法
如果他把書幹走或是他徹底忘記還
這樣是不是完全沒輒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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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→ widec: 去別間圖書館借就好了 這本書又不稀有09/04 12:20
好
#3→ K01PTT: 應全台公立圖書館合作,有書沒還其他圖書館拒往09/04 12:35
#5推 fman: 是啊~圖書館沒有強制力,如果對方不還書真的沒辦法,所以才09/04 12:38
#7→ fman: 會有那種借幾十年後還書的新聞,不過你要借的書很常見啊,改09/04 12:39
#9→ fman: 當然如果賦予圖書館強制力,可以有效降低借書不還的狀況,但09/04 12:40
#10→ fman: 相對的人們會為了避免被強制執行而避免借書,這樣就失去圖書09/04 12:42
果然還是出在人性
#15推 fman: 押金制度同樣會降低借書意願,所以若要在借書意願與避免借書09/04 13:14
#16→ fman: 不還兩者中取捨的話,一定是以最大化借書意願也就是現況,當09/04 13:14
#17→ fman: 然這樣就與借書者的素質有關,但以現在來看台灣人借書素質還09/04 13:14
#19推 levs: 是喔。話說回來之前在書店跟圖書館觀察傲慢與偏見的翻譯,09/04 13:26
#20→ levs: 每本都翻譯得好像對岸人或1949來台的長輩在講話09/04 13:28
#23推 levs: 感謝樓上分享,剛看了一下試閱還蠻有趣的XD09/04 13:37
#26噓 yyc2008: 台灣圖書館是可以罰錢的,不曉得fman那個歪理是哪來的?09/04 15:13
#27→ yyc2008: 政府設立圖書館是要求民眾借書?所以不能罰?那政府修路09/04 15:14
#28→ yyc2008: 是為了讓人民行走、開車,那怎麼不問他x警察在開三小罰單09/04 15:15
#29→ yyc2008: 發存證信函要求還書,否則就是侵占。圖書館借書不還不處09/04 15:16
#30→ yyc2008: 理如果可行,那民眾也可以去公園幹走遊樂設施或花草囉?09/04 15:16
所以誰是對的
#32噓 yyc2008: 請去看臺圖,不罰錢是圖書館怕事自廢武功,怠忽職守,任09/04 15:50
#34推 levs: 公立圖書館有些會罰錢喔 之前新聞也報導過09/04 16:39
#38推 fman: 圖書館罰錢是還書的時候罰,如果連還都不還,那也沒得罰09/04 19:04
#39→ fman: 如果政府有錢,借書送錢的確更快啊,高市圖借書集點換贈品,09/04 19:04
#40→ fman: 其實就有借書送錢的概念了,就我說的借書意願最大化09/04 19:05
#41→ fman: 我是不曉得其他縣市圖書館有沒有類似活動,有的話歡迎分享09/04 19:06
#42推 levs: 我支持不還書當成侵占罪來辦理^^09/04 19:18
#43推 fman: 用侵佔罪來辦先不論適法性問題,同樣會影響借書意願,當借書09/04 19:21
#44→ fman: 者知道如果不小心忘記還書,可能就會因此背上前科,那借書者09/04 19:22
#46推 CTUST: 遲延給付但又沒訂遲延金及禁借期,熱門書永遠失蹤09/04 19:26
#47推 fman: 但現行狀況熱門書失蹤狀況並不明顯不是嗎?因為借書不還的懲09/04 19:29
#48→ fman: 罰是限制借書權利,如果會借書的人通常會常常借書,為了能持09/04 19:29
#49→ fman: 續借書,所以通常都還是會還啦,而熱門書借不到的原因主要還09/04 19:30
搞不好有
#52→ fman: 台灣圖書館追書方式現在主要還是透過簡訊和email,不過就有09/04 19:32
#53→ fman: 換電話email等問題,但多少對於追書還是有幫助,因為借書不09/04 19:33
#54→ fman: 還的人主要還忘記而非真的想侵佔09/04 19:33
#55推 levs: 影響借書意願沒差啊,法律要嚴格一點不然連參加婚宴都遲到09/04 19:57
#56→ levs: 反正怕到不想借政府還是會撥稅金給圖書館買書的^^09/04 19:58
#57推 fman: 要講風涼話當然沒問題,不過還是要從圖書館設立目的角度思考09/04 20:22
#58推 levs: 図書館での「過剰購入」、ルール作り検討へ 急減する書店の09/04 20:25
#60→ levs: 日本前幾天的新聞,日本政府可能要介入圖書館買太多暢銷書的09/04 20:26
#62→ levs: 既然你講到目的,圖書館設立不是為了給少數人霸佔書籍用的09/04 20:27
#63→ levs: 那麼想看還是要花錢買,少數老鼠屎不應該霸佔熱門書不還甚至09/04 20:29
#65推 fman: 當然不是,而是要盡量讓更多人看到更多書,所以借書意願絕對09/04 20:29
#67→ levs: "偶爾要花錢"的意思,不要搞到圖書館好像做慈善事業專門給09/04 20:30
#68→ levs: 人正正當當不還直接變侵占用09/04 20:30
#69→ fman: 你太著重於借書不還了,我前面就說了要在借書意願與避免借書09/04 20:31
#70→ levs: 盡量讓更多人看到更多書,一本新進的熱門書遲還後面多少人09/04 20:31
#71→ levs: 在等,難道這不用解決嗎?你才是在講風涼話咧09/04 20:31
#72→ fman: 不還做取捨,如果真的要避免借書不還,那圖書館關一關好了09/04 20:31
#73→ fman: 看你這樣問,就知道你不知道現行圖書館對於熱門書排隊太久是09/04 20:32
#74→ fman: 怎麼處理的...那如果你對台灣圖書館運作不熟,那也不用討論09/04 20:32
#75→ fman: 會說你在講風涼話,是因為你前面說要用"侵佔罪"辦,看到這樣09/04 20:32
#76→ fman: 我只能說你搞不清楚狀況而已,不只懂不懂圖書館,你也不懂法09/04 20:33
#78推 levs: 你才是太著重在借書意願,忽視遲還跟不還對大眾的影響09/04 20:33
#79→ fman: 好啦~我不想和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討論了,你高興就好09/04 20:34
#80推 levs: 你以為你說別人不懂就表示你很懂嗎?09/04 20:35
#81→ fman: 如果你想證明你有搞清楚,先說明一下現行台灣圖書館對於熱門09/04 20:35
#82→ levs: 高雄市那個送東西的例子你也拿出來講 哈09/04 20:35
#83→ fman: 書排隊排太久怎解決,已經用"侵佔罪"辦會有什麼問題09/04 20:36
#84→ levs: 你知道圖書館附近蓋豪宅嗎?哈哈哈09/04 20:36
#85→ fman: 因為那的確是圖書館為了提高借書意願的措施09/04 20:36
#86→ levs: 你知道圖書館跟高級飯店連結在一起嗎?09/04 20:36
#87→ levs: 你知道高級飯店還附設空中游泳池嗎?09/04 20:37
#88→ fman: 所以扯蓋豪宅就代表你開始討論圖書館以外的東西嘛...要就回09/04 20:37
#89→ levs: 你知道新書區堆一堆漫畫都新的好幾本嗎?還借書意願咧09/04 20:37
#90→ fman: 答我提的問題,不然我還是要說你搞不清楚狀況09/04 20:37
#91→ levs: 你敢不敢發毒誓你沒常常遲還,不然就被高雄8+9撞死?09/04 20:37
#92→ fman: 然後我在講高市圖做法,你講總圖狀況,雞同鴨講嘛09/04 20:38
#93→ levs: 你自以為你很懂又怎樣,我就是支持侵占罪辦理09/04 20:38
#94→ levs: 我明天就打電話給我選區立委陳情這件事09/04 20:38
#95→ fman: 我當然可以發毒誓,但看你這樣扯東扯西真的很無奈09/04 20:38
#96→ levs: 我也覺得很無奈,你以為大家不知道公眾圖書館設立用意喔?09/04 20:39
#97→ levs: 可是問題是就是有些缺德鬼,還是要處理阿09/04 20:39
#98→ fman: 那打完你可以發一篇你打電話的過程,不然我就笑你嘴炮而已09/04 20:39
#99→ levs: 我常常在陳情啦 幹嘛對你證明 你沒打過才會覺得很難09/04 20:40
#100→ levs: 平埔族跟台籍日本兵議題我都打過好幾次了09/04 20:40
#101→ fman: 沒關係,你有沒有常陳情不重要,我沒看到你打電話過程笑你嘴09/04 20:40
#102→ levs: 你該不會只會在網路上講話貶低人 實際行動力...?09/04 20:40
#103→ fman: 炮而已,而被笑嘴炮也無所謂,被笑而已嘛09/04 20:40
#104→ levs: 你笑又怎樣,我也笑你連陳情這麼簡單都以為需要騙人XDDDD09/04 20:41
#105→ fman: 說要立委陳情的是你又不是我...我的行動力又不在這邊09/04 20:41
#106→ levs: 教你啦,就打電話過去助理會幫你紀錄啦,懂不懂?09/04 20:41
#107→ fman: 嘿~我從來沒說過要陳情耶,是你說的干我屁事09/04 20:41
#108→ fman: 說第三次,我沒看到你發文講陳情事情,就笑你嘴炮而已09/04 20:42
#109→ levs: 連陳情這麼簡單的事都需要質疑別人嘴砲,哈09/04 20:42
#110→ levs: 你說笑嘴砲只會被大家發現你居然不知道陳情多簡單XXDDDDDD09/04 20:42
#111→ fman: 我沒有要質疑你的意思,說第四次笑你嘴炮而已09/04 20:42
#112→ fman: 很簡單你就去陳情然後發文啊,說很簡單卻不去做就是嘴炮09/04 20:43
#113→ levs: 我不會也不想對你證明喔,你很可憐連這簡單事都要懷疑人嘴砲09/04 20:43
#114噓 fman: 紅明顯,這邊我要和原PO與其他版友道歉,因為被搞不清楚狀況09/04 20:43
#115→ fman: 且嘴炮的人纏上,所以後面討論失焦了,對不起09/04 20:44
#117→ levs: 你也只會在網路上貶低人,實際上陳情打電話都不懂,可悲09/04 20:44
#119→ levs: 只會打高空說甚麼圖書館設立用意,實際上縱容不還的人09/04 20:45
#120→ levs: 給推文其他也認同不還視同侵占的板友們,這件事不是只能忍而09/04 20:46
#122推 fman: 如果沒看到這位levs陳情文,我還會是笑他嘴炮只會講卻不做09/04 20:46
#123→ fman: 那我就不回應這位嘴炮又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了,再次向原PO與其09/04 20:47
#125→ levs: 可以向選區的議員或立委陳情,打電話到辦公室,網路上都會公09/04 20:47
#126→ levs: 開民意代表的辦公室電話號碼,打去會有助理負責接電話,不會09/04 20:47
#127→ levs: 是民代本人接,而且他們很習慣接民眾陳情電話。09/04 20:48
#128→ levs: 打去之後助理會簡單詢問民眾陳情的內容,不一定會詢問個資,09/04 20:48
#129→ levs: 如果有實際需要幫助,他們也會詢問需不需要直接跟民代見面。09/04 20:49
#130→ levs: 陳情這件事很簡單不用幻想門檻太高,也不需要特地向誰證明自09/04 20:49
#132→ levs: 不用以為自己很高高在上別人一定要向你報告。09/04 20:50
#133→ levs: 整篇推文裡面持續高姿態在回應,其他板友也都噓你了還不反省09/04 20:50
#137推 fman: 是,侵占罪是刑事,會用到司法資源,現行司法資源已經很吃緊09/04 20:52
#138推 levs: 推動成功就算數囉,沒有什麼絕對只能怎樣的說法。09/04 20:52
#139→ fman: 了,另外侵占罪的成立要件要有"蓄意"行為,要証明借書不還是09/04 20:53
#140→ fman: 蓄意侵佔會有難度,因為很可能只是忘掉而已09/04 20:53
#141→ levs: 行人地獄現在法律變嚴格,民怨一堆還是得變嚴阿。09/04 20:53
#142→ fman: 雖然我猜那位嘴炮版友不曉得什麼是法律要件就是09/04 20:53
#143→ fman: 另外就是我前面有說,侵占罪是刑事會留前科的,這樣會嚴重影09/04 20:54
#144→ levs: 我真的陳情過喔,如果我說謊,我下次回台灣被車撞死喔。09/04 20:54
#145→ levs: 你不要再說我嘴砲,你這樣是毀謗我。09/04 20:54
#146→ fman: 響借書意願,沒有人會想要因為忘記還書而背上前科,而只會讓09/04 20:55
#148→ levs: 民眾並不需要事先預想不可能成立就不陳情,不懂法律一樣可以09/04 20:55
#150→ fman: 因為我已經說過不回應那位嘴炮又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了,所以雖09/04 20:55
#151→ fman: 然我覺得他的發言很好笑,但我也不能回應了09/04 20:56
#152→ levs: 台籍日本兵議題跟平埔族議題也是很多人說沒救濟的機會了,09/04 20:57
#153→ levs: 可是還是可以陳情喔,我跟其他同樣目標的人都有在陳情。09/04 20:57
#154→ levs: 只是因為你不認同而已,你不用嘲笑理念不同的人09/04 20:58
#155→ levs: 你不會顯得比較聰明,只是看起來很自大而已09/04 20:58
#156→ levs: 就算你覺得很可笑不可能成立,還是可以陳情09/04 20:59
#157→ levs: 補充說明剛才貼的日文新聞標題跟這篇甚麼關係,我想說的是09/04 21:00
#159→ levs: 不用太過保護民眾,也許還有其他重要的事也得顧到09/04 21:00
#160→ levs: 為了少數自私的老鼠屎犧牲後面排上百人的讀書權利09/04 21:01
#161→ levs: 圖書館過度進熱門書也是,犧牲到書店的生存09/04 21:02
#163推 fman: 哈哈哈~我還是覺得很好笑但是無法回應,憋笑是會內傷的,所09/04 21:05
#164→ fman: 以還是笑一下,哈哈哈...好像是笑三下09/04 21:05
#165推 levs: 你一定是剛才被一堆板友反駁面上無光才突然變自大語氣 可憐09/04 21:05
#166→ levs: 我也笑你一下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09/04 21:06
#167→ levs: 居然有人連陳情那麼簡單都不知道還要人寫證明 快笑死09/04 21:06
#168→ levs: 好啦老實說我以前也不知道,是台大的聰明人帶頭教我們的喔09/04 21:06
#169→ fman: 哈哈哈~不過我剛想到一個問題,笑算不算回應啊?不管了,憋09/04 21:06
#171→ levs: 我也覺得你好好笑喔,被書板大家發現你連陳情很簡單都不知道09/04 21:07
#172→ levs: 連這種事都要懷疑人嘴砲,看來平常一定只會出一張嘴09/04 21:07
#173→ levs: 才會投射到別人身上認為別人也只會網路打嘴砲09/04 21:08
#174→ fman: 如果有其他版友有意見我還是樂於回應,但是對於搞不清楚又嘴09/04 21:08
#175→ fman: 炮的人,我只能笑給他看了,哈哈哈~09/04 21:08
#176→ levs: 你只能待在網路上等待你覺得可以給你貶低的人取笑而已09/04 21:08
#177→ levs: 你才是搞不清楚狀況,很多事情都是靠民眾去推動才有的09/04 21:09
#178→ levs: 例如日本在留卡台灣人以前被稱為中國人後改台灣人09/04 21:09
#179→ levs: 那也是民間推動的,當年我也有幫忙拉人連署喔09/04 21:09
#180→ levs: 那時候也很多人笑我們不可能成功,就像你這樣只會打嘴砲而已09/04 21:09
#181推 fman: 如果有人覺得嘴炮不文雅,可以告訴我比較好聽的說法,我對於09/04 21:10
#182→ levs: 在網路上跟人吵架最會,現實要推動都說不可能不可能 呵呵09/04 21:10
#184→ levs: 你一定社會運動街頭運動志工都沒參加過吧?整天關在家吧?09/04 21:10
#185→ levs: 上網找人吵架嘲笑別人有行動力藉此來得到自尊心嗎?09/04 21:11
#187→ levs: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做?我會在街上追不讓行人的汽車耶09/04 21:12
#188→ levs: 如果上面這句我說謊,下次回台灣被車撞死唷^^09/04 21:12
#189→ levs: 你還笑得出來?太陽花學運我也回台灣參加喔09/04 21:13
#190→ levs: 你是不是都沒參加過任何社會運動才會覺得別人在說謊阿09/04 21:13
#191→ fman: 開始情緒化且鬼打牆,有點不好笑了,哈一聲就好09/04 21:13
#192→ levs: 我認識的同溫層都是行動派,對你這種人好不熟悉喔09/04 21:13
#193→ levs: 你才是剛才先情緒化一直自稱在嘲笑咧 莫名其妙09/04 21:14
#194→ levs: 最近的機場買不到票所以搭新幹線從其他機場回台參加太陽花唷09/04 21:14
#195→ levs: 彭明敏選總統我還未成年就一個人去參加活動了 被藍軍吐痰09/04 21:15
#196→ levs: 我真的覺得你笑我的這件事非常的好笑XDDDDDDD09/04 21:15
#197→ levs: 完全沒被你傷到自尊心 反而想問你你還好嗎?只會笑嗎?09/04 21:16
#198推 fman: XD 不能...我不能違背我的承諾回應他,不然扯朋友真的好笑09/04 21:16
#199→ levs: 你是不是常常在網路上嘲笑別人,實際上什麼都做不了有無力感09/04 21:16
#200→ levs: 扯朋友哪裡好笑 我就念社會系的 行動派超多啊我算弱的耶09/04 21:17
#201→ levs: 你是不是整天坐著上網找人嘲笑才會不知道有行動力很簡單?09/04 21:17
#202→ levs: 推文不認同你的比較多耶 是誰好笑啊09/04 21:18
#203→ levs: 你以為你笑我就可以降低你被反駁的尷尬喔09/04 21:19
#204→ levs: 最討厭你這種只會出一張嘴高高在上貶低別人的想法的人09/04 21:19
#205推 fman: 不然我來評分好了,評分標準是我覺得好笑程度,哈一聲那邊我09/04 21:22
#206→ fman: 覺得鬼打牆不好笑,給30分死當,但扯朋友那邊看在有創意,我09/04 21:23
#207→ fman: 可以給到80分高分,但後面又回去大概只有50分不及格09/04 21:23
#208→ fman: 因為是我主觀判斷給分,所以不接受任何申訴 XD09/04 21:24
#217推 fman: 謝謝欣賞,不過我賣的東西一般人是買不到的,而圖書館畢竟是09/04 22:56
#218→ fman: 公家單位,思惟和一般民間企業是不一樣的,不是以盈利虧損為09/04 22:56
#220推 fman: 另外補充一下,既然我說他是1.嘴炮與2.搞不清楚狀況,那他針09/04 23:38
#221→ fman: 對這兩點回覆就好,扯到朋友甚至是太陽花?自卑成那樣要拿朋09/04 23:38
#222→ fman: 友來增加講話份量?在螢幕前我看到是真的笑出來,因此在搞笑09/04 23:39
#224→ fman: 另外還是徵求嘴炮文雅說法,就是只說不做,我是覺得嘴炮這說09/04 23:40
#225→ fman: 法太粗俗了,但書唸得不多想不到更好說法09/04 23:41
#227推 levs: 查詢網路發現有些圖書館公告考慮以侵占罪提告,甚至有些圖書09/05 09:32
#228→ levs: 館公布借書不還涉及侵占罪。因此已致電本人選區的議員辦公室09/05 09:32
#229→ levs: 陳請請議員透過執法層面協助圖書館將圖書找回來。09/05 09:33
#230→ levs: 本人選區上個月圖書館逾期書的問題有上過新聞,原本就有在關09/05 09:33
#231→ levs: 注這個問題。若是有類似想法的板友也可考慮致電選區議員陳情09/05 09:34
#232→ levs: 。助理會幫忙紀錄陳情內容,有詢問基本個資跟聯絡方式。09/05 09:41
※ 編輯: jacky680302 (111.71.17.63 臺灣), 09/05/2023 10:14:44